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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「以本土語言標注臺灣地名計畫」相關成果,歡迎各機關(構)、校園與民眾多加利用。

一、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09月22日客會文字第1090009312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5日臺教社(四)字第1090126731A號函(如附件)辦理。

三、旨揭計畫業建置國內臺鐵、高鐵及捷運等常用地名閩、客語地名資料表及語音檔,各項成果採用「創用CC-姓名標示 3.0 臺灣授權條款」釋出供各界免費使用,請各單位逕於教育部「語文成果網」(網址:https://language.moe.gov.tw/)中「語文推廣類」 > 「本土語言資源」項下,多加利用及協助宣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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