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第二運動場足球場租借流程
一、申請時間與公告
(一)於體育場網站公告申請日受理次月租借申請作業。
(二)體育場於前月20日前,於網站公告次月場地剩餘可供租借之時段。
二、申請程序
(一)租借單位應於公告日填具借用申請單送交體育場。
(二)體育場將於公告申請日上午9時,假體育場小型會議室召開「場地確認會議」。
三、協商及抽籤機制
(一)體育場現場彙整各單位租借時段,若申請時段重疊,得先由申請單位現場協商。
(二)若協商未果,得逕行以抽籤方式決定租借權。
四、繳費方式
(一)確定租借單位後,由體育場進行彙整及公告。
(二)租借單位應於會議當場完成繳費,始完成租借程序。
五、其他規定
(一)場地使用須遵守體育場相關規範及管理人員指示。
(二)違反使用規定者,得限制或取消後續租借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