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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體育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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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109年3月失物招領公告
一、109年1-2月拾獲物品:保溫瓶、衣服等等。
二、體育場拾獲之失物,請於2個月內至體育場行政辦公室認領,逾期將由本場逕行處理。
三、詳如附件,請參閱。
失物招領公告10903說明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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